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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编辑日期:2017/9/28 9:49:56】 【作者:武小舟】【来源:www.2222.net】【阅读: 】 【字体:

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1)应届生

    1、学籍在我区,户籍属安徽省,在学籍校实际就读,      由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学籍在我区,户籍属安徽省,不在学籍校实际就读,由就读学校出具学习经历证明,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3、在我区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户籍不在我省的随迁子女,提供随迁子女佐证材料(固定的居住地、本地就业、缴纳社保)后,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4、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就读回我区报考的应届生,凭学籍所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到区招生办报名。(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进入电子档案)。

2)往届生

    1、我市户籍,在区属学校实际复读,在复读学校报名;

    2、我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复读,提供复读学校学习经历证明,可以回原毕业学校报名或到宿州三中社青窗口报名;

    3、我市户籍,未在校复读,可以回原毕业学校报名或到宿州三中社青窗口报名;

    4、在我区复读的本省外市户籍的复读生,原则上不得在我区报名,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我区报名的,须由本人写出数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到宿州三中社青窗口报名;

    52017年在我区报考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回原籍报名,确需在我区报考的,重新提供随迁子女佐证材料,经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到宿州三中社青窗口报名。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1)应届生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且具有我市户籍,到学籍所在校报名;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区属)完整学籍,本省外市户籍,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我区报名的,须由本人写出数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到学籍所在校报名;

    3、在我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区属)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户籍不在我省的随迁子女,提供随迁子女佐证材料(固定的居住地、本地就业、缴纳社保)后,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4、非宿州市户籍的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回户籍地报名。

2)历届生

    1、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必须具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且具有我市户籍,在区属学校实际就读,经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到复读学校报名;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必须具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且具有我市户籍,不在区属学校实际就读,经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到宿州三中社青窗口报名;

    3、不具有我市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回户籍地报名。

三、随迁子女佐证材料(监护人)

  1、稳定就业 

    自己开工厂,提供法人代表证;

    自己创业,提供营业执照;

    在厂里打工(劳务合同、打卡记录、工资单)——出具***在我厂工作证明不可以;

    打零工或者务农或从事流动摊点经营的,要有居住证或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就业证明。

  2、稳定住所

    有本地房产证;

    有购房发票与合同;

    有拆迁安置证明;

    有暂住证;

    租房,应由办事处、镇政府出具证明什么时候租房、是否实际居住等相关证明。

  3、有缴纳社保材料

  4、随父母工作调动的,提供父母的调令或单位证明。

四、退役士兵条件

  1、退役士兵证

  2、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

  3、退役时间应在高中阶段教育毕业时间之后2年(含2年)

  4、退役时间在高中阶段教育毕业时间之后不足2年的,不享受退役士兵政策照顾加分,按普通高中毕业或中等职业毕业报名;

  5、符合退役士兵条件的学生,到宿州三中社青窗口报名。

 

埇桥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籍学校

户籍地

电话

家长

情况

姓名

务工(经商)单位

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

稳定务工情况

稳定住所情况

社保缴纳情况

学籍就读情况

是否在我县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

所附材料清单

学校初审意见

教育局资审组审核意见

审核人:月  

(盖章)

    

审核人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