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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6/16 8:55:52】 【作者:】【来源:www.2222.net】【阅读: 】 【字体: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章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重要性

章程是学校的治校总纲,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教育现代化首先需要制度现代化。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是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组织,加强领导,把章程建设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实现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重视和加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逐步实现学校内部、学校与政府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依法治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建设在办学治校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把章程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着力点,作为凝聚集体智慧、凝结教工感情、凝集发展愿景、凝练办学精神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

二、加强指导,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章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章程建设调研、专家指导咨询等活动,加强对章程建设工作的过程性指导。为加强对各地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提高中小学章程建设水平,我们在总结各地区经验基础上,形成了《中小学章程参考文本》(见附件),供各地作参考。请市、县(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完善本地中小学章程建设的相关制度,提高中小学章程建设和实施水平。

三、开展专项检查,推动章程建设要求落实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开展中小学章程建设专项检查,重点了解章程制定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章程是否得到正确实施。请各市、省直管县县教育局于9月30日前将开展中小学章程检查的情况书面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张英明,联系电话:0551-62831813,邮箱:zhangym12@126.com。

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市、县(区)教育局推动落实中小学章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中小学章程参考文本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1日